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详细规划设计、风景区规划设计、市政工程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模型制作等的收费定额。工程项目的设计可遵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其它分册的有关标准执行。
二、本标准仅为常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对于其它未列出的项目,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交通规划、旅游区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及技术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其收费可参照本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其它分册中类似项目或以实际所耗工日按每工日40元计取。
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规划人口,必须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规划期末城市人口为准。
四、本标准是按原国家建委(80)建发城字第492号文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设计范围、深度及质量标准要求制订的。其中,总体规划应达到为编制详细规划提供依据的要求;详细规划一般应满足房屋建设和各项工程编制扩初设计的要求;各项工程专业规划要基本上达到编制专业工程设计任务书的需要。凡达不到或委托方不要求做到上述规定深度要求的规划设计项目,其收费额应参照本标准按实际设计深度作相应折减。
五、本标准要求提供规划设计文件六套,其中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彩图一套。
六、委托方负责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资料,承担方负责汇总。如委托方不能提供所需资料,要由承担方承担调查搜集工作的,其增加的工作量应另行计算。
七、凡旧区改造的详细规划设计,根据项目技术复杂程度及工作量增加情况,其取费可按收费定额乘以1.1~1.3的系数。
一、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详细规划设计、风景区规划设计、市政工程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模型制作等的收费定额。工程项目的设计可遵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其它分册的有关标准执行。
二、本标准仅为常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对于其它未列出的项目,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交通规划、旅游区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及技术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其收费可参照本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其它分册中类似项目或以实际所耗工日按每工日40元计取。
城市规划设计费按进度分期支付,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委托方即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方案确定时支付40%,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时结清全部设计费用。
一、 城市总体规划
二、 分区规划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一、 本“标准”是在2001年国家计委“1218”号文取消了1993年版“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基础上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制定并发布的行业统一收费指导标准。
二、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各项规划设计收费。
三、 本“标准”***用单价法,进行标准的制定。 四、 本“标准”补充了部分以前“收费标准”中所缺项目类型及现在正在进行的项目类型。 五、 本“标准”中,各规划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不同地区、规划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进行上下浮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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