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疆绿色建筑定额计算规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新疆绿色建筑定额计算规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市、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新疆。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是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各施工条件,本着平均、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的,工期定额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计划和考核施工工期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标书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依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疆绿色建筑定额计算规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疆绿色建筑定额计算规则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ongyashijicheng.com/post/23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