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景观设计总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景观设计总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工作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城市园林绿化是指城市园林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本条例所称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等。本条例所称城市园林包括:各级各类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专类园、街头游园以及单位附属游园花园和庭园。
经1998年10月29日武汉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1998年11月27日湖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批准;根据2010年4月28日武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该《条例》分总则、规划与建设管理、园容管理、安全管理、游园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43条,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1、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城市公园广场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分类分级管理及经费保障等事项;
2、第二章管理与服务:规定了管理机构职责,园林绿化、卫生保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的具体要求;明确了禁止事项和行为规范,包括设施不齐、维护不足,管理滞后、服务不优,游园不文明、噪音扰民、宠物入园伤人等问题;
3、第三章执法和监督:明确了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了执法主体,制定了监管制度;
4、第四章附则:规定了参照执行的范围和施行时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景观设计总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景观设计总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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