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规划设计用地性质分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规划设计用地性质分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总体规划布局中总体规划中的用地性质是根据国标提出的这块建设用地的使用用途,在建设用地中某个性质地块的位置,及不同性质用地之间的相互位置确定的。
通俗地说,可以根据可以进行建设的建筑类型及可以兼容的建筑类型确定。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宗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
一般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而常用的用地性质实际上是指其中一小类——H11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分类。
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又分为;R、C、M、W、U、S、T、D、G等,9个中类,其中E6类用地属于村建设用 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其中d类是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城市用地分为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其余非建设用地。
那么D类用地一般代表军事用地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但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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