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依据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系列文件,目前包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标:
1、节地与室外环境。
3、节水与水***利用。
6、运营管理(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
各大指标中的具体指标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三类。其中,控制项为评为绿色建筑的必备条款;优选项主要指实现难度较大、指标要求较高的项目。
对同一对象,可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提出对应于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指标要求。按满足一般项和优选项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是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按满足控制项和评分项的程度,绿色建筑认证划分为三个等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评价方式:
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利用、节材与材料***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2、绿色建筑的评价原则上以住区或公共建筑为对象,也可以单栋住宅为对象进行评价。评价单栋住宅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住宅所处住区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3、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4、绿色建筑评价的必备条件应为全部满足本标准第四章住宅建筑或第五章公共建筑中控制项要求。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根据住宅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特点,符合条件的一般项数可能会减少,表中对一般项数的要求可按比例调整。
5、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要求时方能评为通过。定量条款的要求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认定。
2.生态绿化环境:生态小区绿地率,应≥35%,绿地内植物种植面积(含水面)≥绿地面积的80%。
3.能源系统:目前至少要求建筑节能50%以上,以后会逐渐提高节能要求至65%。
4.空气环境:生态小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宜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5.声环境:日间噪音小于35分贝、夜间小于30分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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